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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客户询价
二、报价 (及时回复客人,确定货物品名、型号、生产厂家、数量、交货期、付款方式、包装规格及柜型等)
三、得到订单 (确认Purchase Order) 四、业务审批
五、下达生产通知(给工厂下订单,安排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)
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日期后,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,通知工厂按时生产
1、如果是L/C付款的客户(常用的),通常是确认L/C已经收到,收到后应审查信用证,检查是否存在错误,交货期能否保障,及其他可能的问题,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正。
(附-1:跟单信用证的流程)
A. 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。 B. 买方通知当地银行(开证行)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。 C. 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。(注:一般需要增加一个中间行,通常为瑞士银行) D. 通知行通知卖方,信用证已开立。 E. 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。(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,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、承兑或议付银行。) F. 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,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,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、承兑或议付。 G.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。 H. 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,以事先约定的形式,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、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。 I. 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,然后买方凭单取货。
(附-2:收到信用证应立即检查的地方) A.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完全一样? B.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? C.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?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。 D.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?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,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。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,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。 E.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? F.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期限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? G.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? H.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? I. 需保险的风险。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,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。 J. 投保金额。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发票金额的110%投保。 K. 货物说明书(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)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?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,那么应该就下列各 点立即作出决定,采取必要的措施: a)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? b)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,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? c) 若有疑问,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,注: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,才有权决定修改。
(附-3:信用证的结算)
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:"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、延期付款、承兑或议付。" A. 即期付款 (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。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,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。) B. 延期付款 (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,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,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。) C. 承兑汇票 (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,〈承兑行〉。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,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。 D. 议付 (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,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既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行。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,可买入单据和汇票。
2、 如果是T/T付款客户,要确认定金已经到帐。
六、验货 (如果是跟单就不需要,等到交货时当场验货)
1、 在交货前一周,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。
2、 如果客人要自己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,在交货一周前,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
3、 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,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,预约验货时间,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。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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