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 外贸论坛

您的位置:首页 -> 外贸知识 -> 理论知识 -> 出口外汇核销单

出口外汇核销单

外贸之家 (2007-3-9 12:46:28) 阅读:

    "出口外汇核销单"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,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,海关凭此受理报关,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(核销单附有存根)。

  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

 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,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,须提供有关证明。

 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,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,有关补偿贸易合同、有关进口报关单、发票、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,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裣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,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,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。

  ②来料加工、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"登记手册"。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,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(收帐通知)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。

  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

  如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,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,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,该核销单即行作废.

上篇文章: 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和企业更名
下篇文章:更改舱单所需单据

  •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
  • 如何领取进口付汇核销单
  • 核销单的用途
  • 什么情况下需办理核销单手续?
  • 核销单的操作指南
  • 核销单答疑
  • 核销单遗失怎么办
  • 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
  • 补偿贸易的核销
  •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
  • Google




    返回上页】【打印此页
    All Rights Reserved © 2005 - 2007 外贸之家 www.waimao.org 版权声明 联系站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