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 外贸论坛

您的位置:首页 -> 外贸知识 -> 保险理赔 -> 进出口货运保险投保指南

进出口货运保险投保指南

外贸之家 (2007-2-14 15:13:29) 阅读:

    当一个贸易商需要对一笔货物进行保险时,首先要跟保险公司联系,通常是填制一张投保单,经保险公司接受后就开始生效。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以投保人的填报内容为准。填报时要明确以下内容:

  1、被保险人名称:要按照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填写。

  2、标记:应该和提单上所载的标记符号相一致,特别要同刷在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符号一样,以免发生赔案时,引起检验、核赔、确定责任的混乱。

  3、包装数量: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、包、件、捆以及数量都写清楚。

  4、货物名称:要具体填写,一般不要笼统地写纺织品、百货、杂货等。

  5、保险金额:通常按照发票CIF价加成10%—20%计算,如发票价为FOB带保险或CFR,应将运费、保费相应加上去,再另行加成。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,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,因此溢额投保(如过高的加成、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投保金额等)是不能得到全部赔付的。

  6、船名或装运工具:海运需写明船名、转运也需注明;联运需注明联运方式。

  7、航程或路线:如到目的地的路线有两条,要写上自X经X至X。

  8、承保险别:必须注明,如有特别要求也在这一栏填写。

  9、赔款地点:除特别声明外,一般在保险目的地支付赔款。

  10、投保日期:应在开航前或运输工具开行前。

  注意事项:

  1、投保申报情况必须属实;

  2、投保险别、币制与其他条件必须和信用证上所列保险条件的要求相一致;

  3、投保险别和条件要和买卖合同上所列保险条件相符合;

  4、投保后发现投保项目有错漏,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,如保险目的地变动、船名错误以及保险金额增减等。

上篇文章: 出口政策和粗放式增长使中国经济失衡
下篇文章:不同货物的装箱操作

  • 保险单据如何进行背书
  • 货运保险投保时有哪些注意事项
  •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(人保)
  • 海运货物保险类别详解
  • 办理保险索赔应该注意的问题
  • 办理保险索赔程序
  • 出口信用保险的程序和作用
  • 出口信用保险种类与简史
  •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
  • 申请出口信用保险流程
  • Google




    返回上页】【打印此页
    All Rights Reserved © 2005 - 2007 外贸之家 www.waimao.org 版权声明 联系站长